仲裁文书 “专递”送达

2018-04-02 13:3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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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4月1日起,广东全省范围内启用“劳动人事仲裁专递”。该举措将有效破解仲裁文书送达难题,确保仲裁文书送达的合法、规范、准确、及时。

破解仲裁文书送达难题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需要向当事人邮寄送达的仲裁文书日益增多,且部分当事人在外地,存在收件人地址不准确、送达内容不明确、送达过程不严格、寄件回执不及时返回等问题,给当事人及时参加仲裁活动、仲裁机构及时结案等带来困难。

近日,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与广东省邮政速递物流局共同制定并印发了《广东省以劳动人事仲裁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仲裁文书的实施方案》。

实行“劳动人事仲裁专递”方式后,全省使用统一的“仲裁专递”专用信封和详情单,信封印有仲裁徽标志及专用标识,详情单印制仲裁委员会、案号、受理通知书、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证据材料等可选择栏,收件人签收时对照目录即可知道邮件内容。

不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劳动人事仲裁专递”将采取4项举措提高投送效果和效率。

一是严格收寄过程确保安全专业。由邮政速递机构组织专人专车、定时定点提供上门揽收服务及“门到门”投递服务,仲裁专递邮件采取专袋专封、专车运输、总包经传,全程不拆包,确保邮件传递安全、全程可控、传递到位。

二是规范投递过程确保送达准确。邮政速递投递部门安排专人按照仲裁专递邮件的投递时限和频次完成投递,广东省内保证5日内投递3次。投递前邮递部门专人电话预约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或指定代收人签收仲裁文书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规定时限内无法送达的,邮政速递机构应在接收当日起第7天将邮件专袋专封、专人专车完整退回,并交还给交寄的仲裁机构。

三是限定回执反馈期限确保交接无误。对于已签收的送达回执或无法送达的退件,根据投递范围确定其回执反馈的期限。在回执反馈期限内,邮政专递人员应及时将回执交回仲裁委,交接时双方按交接清单核对所有退回邮件。省邮政速递机构将对超7天未妥投、未退回的邮件进行监控追踪。

四是推行“E键送达”服务提高送达效率。除上门揽收外,同时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仲裁机构与邮政速递网上服务平台对接。仲裁机构在网上平台输入并生成电子文书,邮政速递机构完成在线打印自助回传详情号码,减少文书中转时间。

仲裁专递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与邮政速递机构按规定标准结算费用,不向当事人收取费用。(记者 苏力)

编辑:gzc006